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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教師法
保障教師地位和待遇
發布時間:2022-08-04 16:04 星期四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寧寧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加快修改教師法,對于加強新時代我國教師隊伍建設具有重大意義。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點明確指出,配合做好職業教育法、學前教育法、學位法、教師法審議。修改教師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并列入202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預備審議項目。

現行教師法于1993年10月31日經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教師法頒布施行以來,對于提高教師的地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飛速發展,教師法的許多規定已不能適應當前教育改革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和要求,有的規定甚至嚴重滯后,社會各界修法呼聲不斷。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第一次以中共中央的名義發布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兑庖姟肪腿绾渭訌娦聲r代教師隊伍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2019年1月,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教育部組織有關專家在京舉辦教師法修訂調研座談會。教育部于2019年啟動教師法修訂工作,委托中國教育學會、北京大學、華中師大等7家單位分7個專題開展立法課題研究,教師法的修改工作提上議事日程。2021年11月,教育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有代表提出關于修訂教師法的議案,建議加快教師法的修法進程,目前《征求意見稿》還存在未明確教師轉任公職的待遇保障、窄化了“有償補課”的嚴重違法情況、未明確家長和媒體在尊師重教中應履行的義務等問題。

鑒于此,議案建議,增加教師職稱與公務員級別對等互通的規定,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與公務員的互通機制,保障教師在轉任過程中的地位和待遇;修改關于“有償補課”的相關內容。禁止教師違規補課,除了從提高教師待遇、社會地位等方面正向努力,也應在教師法中作出更嚴格更明確規定,建議修改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為“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組織開辦校外培訓班,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課,一對一補課,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有償補課的”。

此外,議案認為,要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不僅需要各部門的支持,家長作為與教師息息相關的利益群體也需負起相應責任,應從立法角度規范約束家長干預學校的行為,規范媒體報道內容,形成尊師重教氛圍,建議在法律中增加規定:“為保障教師正常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營造尊師重教良好氛圍,家長和媒體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家長不得干涉教師正常教育教學行為。(二)媒體要多形式多渠道對教師隊伍進行正面報道,引導社會形成尊師重教氛圍?!?/p>

責任編輯:張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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